在组织里,实在太危险了。
而且,黑暗。
我想要光明。
虽然广田雅美这个名字似乎生活在普通的世界里,生活在光明里,但我……
想要属于宫野明美的光明。
只有广田雅美的光明,我已经,不满足了。
因此,广田雅美,不,应该说宫野明美向她隶属的组织提出了申请。
她希望,为组织做一件大事,以此请组织让她和她的妹妹能够离开。
所以她主动参与了这次十亿元强盗案件,准备用半年的时间准备,夺取四菱银行十亿元的资金。
完成了这样的事,就能让我和妹妹脱离组织吧。
她这样希望。
可除了她,无论是谁,恐怕都不敢这样希望。
如果她和她的妹妹,宫野志保只是组织里最普通的后勤人员,一点机密都不知晓,或许还有这样的可能。
但是,她和她的妹妹,知道太多东西了。
她们的父母甚至是组织能够成为组织的关键性人物,组织最重要的研究都是由她们的父母负责的。即使宫野明美成年后并没有接触到组织的机密,但因父母的关系,在她幼年时已经知道的太多了。
而且,更重要的是,她的妹妹,宫野志保,在组织中几乎扮演着与她们的父母当年相同的角色。
虽然并不像当年的父母那样知道许多秘密,但宫野志保也是组织绝对不能放弃的人才。
宫野明美的希望,一开始就是不可能的。
甚至,这一点,她自己也很清楚。
她只是,抱着希望。
仅仅是希望。
即使只是不可能的希望,她也愿溺死在希望里,而不是在现实中苟延残喘。
而且,希望啊……
即使再不可能,在我,也希望其成为现实。
一边做着四菱银行柜台小姐的工作,宫野明美一边默默地想着。
嗯?突然,似乎心有所感,她看了看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