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6章(1 / 2)

前辈变成兽人的姿态,有一半原因是为了伪装身份吧。果然,被学院发现我们出没在这种地方会很不妙。

为了以防万一,防止被熟人认出来,我把身影隐藏在风衣底下,把拇指伸进嘴里,咬了咬手指头,也进入到食尸鬼状态,然后穿过喧哗的人潮,走到吧台前,在两人的旁边坐下,向酒保点了一杯波塞恩的特产、用食尸鬼血酿造的红啤酒。

我一口气把啤酒喝光,然后故意捣乱似的,向猫儿打招呼道:

“晚上好,拉维斯前辈。”

二、猫与狗

被直呼其名的前辈,不快地砸了咂嘴,她用余光瞥了我一眼后,仿佛把我当成是空气一样,继续跟脸上有伤疤的男人对话。

呜哇,居然无视我,真过分。我从吧台站起身来,走过去挤到前辈和疤面男两人中间,说:

“我不是跟你说过,今晚会到你家说个事的吗?拉维斯前辈居然丢下主人我,一个人跑来这种地方,不可饶恕!”

“小姐你是认错人了吧,你要找的是普人族的拉维斯,关兽人族的我什么事?”

前辈生气地瞪了我一眼,耍流氓不承认。

看来,前辈大概为自己伪造了一个新的身份,来作为猫娘在城里活动,真是滴水不漏。不过,我在疤面男面前,称呼她为拉维斯,不就把她的真实身份败露了吗?原来如此,所以前辈才会这样发怒呀。

我察言观色,正想配合前辈演戏,在我背后的男人,突然发出恍然大悟的笑声。

“果然,猫女大人就是小拉维斯啊!哎呀,真是怀念。然后呢,这位鬼种大小姐是你在骑士学院精英班里的后辈吗?”

身上一股血腥味的高瘦疤面男,所发出的淡淡笑声却给一种人蓄无害的感觉,就好像是嗅觉灵敏的、训练有素并且性情温和的猎犬一样。

明明我都已经用连衣帽把脸遮得严严实实了,居然还是被一眼看穿。不过,既然暴露了,那就没办法咯。我把风衣的帽子放下,露出一头银发和带泪纹的赤红双瞳,转身向疤面男自我介绍:

“如你所见,我是来自北境的混血鬼种、爱丽丝。虽然刚才称呼拉维斯为前辈,但实际上,我跟拉维斯是主从关系,我是主人,她是我的骑士。”

前辈似乎想对我俩的关系发表不同意见,可是却被猎狗似的男人抢先一步发言:

“真了不起呢,居然把小拉维斯驯服了,就连公会里数一数二的豹男霍格,也没法让她彻底臣服……”

男人话还没有说完,就被拉维斯前辈恶狠狠地瞪了一下,犹如猎狗被水火不相容的野猫威吓了一样,男人因为前辈的恐怖眼神而停住了嘴。

男人抿了一口酒,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:

“说起来我还没有自报姓名呢。我叫班森,普人族,赫尔墨斯的追随者,曾经是小拉维斯的同事,如今则是在名为‘血舌’的冒险者队伍中,担任斥候。”

赫尔墨斯的追随者,拉维斯的旧同事,这家伙也是盗贼公会的人吗?我不禁警觉了起来,也许是察觉到我的紧张,男人马上举起手示意自己并无恶意,他接着说道:

“我已经金盘洗手啦,现在,我可是有着冒险者这一正当职业的良好市民。而且,不是我自夸,血舌队在业界里还是挺有名的,我在冒险者中的名声也还不赖。”

而拉维斯前辈,则已经从身份败露的气馁中走出,言归正传,向跟我扯家常的班森问正事:

“那么,四年前就已经被捕的霍格,一直在王都暗中活动的原因,你真的不知道吗?”

“看在小拉维斯的份上,我就把知道的都告诉你吧。根据我在派对上得来的情报,霍格是被某位贵族大人从牢里捞出来的。从那以后,霍格他好像就一直在那位贵族大人的手底下干活。”

“那个贵族是谁?那些跟翼精灵相似的不伦不类的人偶,又是什么来历?”

不仅前辈,就连我也不禁对原盗贼的冒险者所透露的情报,感到巨大兴趣。

“这个我就不清楚咯。”

班森摊手说道,然后话锋一转:

“如果小拉维斯真的这么想知道,不妨去盗贼公会问问?”

“盗贼…公会?那玩意不是早就被毁灭了吗?”

听到与犯罪团伙同一个意思的名词,我忍不住插嘴进来,厉声质问道,而班森再一次露出犹如猎犬一样的温和笑容,摸了摸右眼眼角附近的伤疤,不紧不慢地说:

“我都忘了,爱丽丝大人是从北方来的,对王都的黑暗面还不了解。被芙兰摧毁的那个,只是我和霍格弄着玩的玩具而已,没有倒台的盗贼公会,在顾伦娜还有好几处。毕竟,脏活累活还有不见得光的事情,总归要有人做的嘛。”

班森像是闲话家常一样,不经意间说出了令人震惊的信息。没想到,这个男人以前也是盗贼公会的头目之一,而且,那样的危险组织,居然还有好几家。

只不过,拉维斯前辈倒是不怎么惊讶,她只是抿了一口杯中酒,缓缓说道:

“还有其他刺客盗贼聚集地的事,我自然是知道的。只是,别家的盗贼公会,我这两天已经拜访过三间了,都没有探听到什么有用的情报。”

“但他伶的派对,你去出席过没有?”

班森试探性地说了一句,观察了一会儿拉维斯的表情,然后露出与安心相似的微妙表情,继续说:

“看样子应该不知道呢。这样吧,我替你去那边问问,如果打听到什么新消息,我会通知你的。至于报酬,这一次就免费吧,权当是以前霍格虐待你的时候,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、当做不知道的赔偿。”

班森说完,从口袋里掏出三枚银币,甩在了吧台上,招呼酒保过来,把我们三人的账全都结掉了,然后站起身来准备离开。

“等等,但他伶的派对到底指的是什么?”

拉维斯也站起来追问,只是班森并没有如实回答的打算:

“这个世上,有一些东西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。如果那只豹子还活着,就顺道替我向他问个好,请教他一下,被自己以前虐待过的女孩打败,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感受吧。”

班森说完,背对我俩,告别似的扬了扬手,穿过酒场中央热舞的人群,消失在出口大门的另一侧。

拉维斯前辈也跟了过去,但她只是站在出口目送高瘦的原盗贼离开,并没有紧追出去。等班森走远后,前辈回到了吧台前,用嫌弃的口吻,向我问道:

“所以呢,鬼小姐这一次找我,又是为了些什么无聊事呢?”

“难道没事就不能找你玩吗?不过比起我的无聊琐事,不追出去,找你的那个前同事把事情问清楚,也没关系吗?”

“哼,与其带着鬼小姐这个累赘,和班森起冲突,还不如多花点时间,从其他途径去把‘但他伶的派对’给调查清楚。如果鬼小姐没有别的事,我就先回去了。”